房产过户委托书范本-{下拉词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委托书范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委托书范本的解答...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海一粟认为,无房产证的房屋,其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除非该房屋是被禁止交易的标的物。
1、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合同就是有效合同。尽管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规定,未领取权属证书 的房产不得转让,但是,这里的规范并不是法律效力规范,不能据此认定涉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没有领取产权证的房屋,只是会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但是,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最高***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2、无房产权房屋的类型。在实践中,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大约包括:
(1)尚未完成初始登记的开发商开发的房产。这类房产已经建成或在建,但是,还没有办理初始登记。就是说,还没有领取大房产证(整个小区的总的房产证)。
(2)尚未完成初始登记的农村自建房。这类房产又分为:有建房证的和没有建房证的。
(3)没有规划手续的“小产权房”。这类房产往往是地方***与开发商联合开发后出卖给购房人的。
(4)在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这类房屋建造在项目土地上,可能符合规定,也可能不符合规定。
(5)违法建筑的房屋。
在法律上,第四种房屋不能成为合法的标的物。以该类房屋为标的的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可能性较大。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谢邀!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尽管房屋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在未办理或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情况下,在法律关系上不承认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购买方所有,一旦产生***,买方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尽管未办理或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但是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在实际操作中,签订买卖合同却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漏洞。如果卖方将房屋出售两次,而且第三购买方对房屋已出售情况毫不知情,属于善意取得。如果第三人先期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取得了不动产权证,那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受到法律保护:一是难以取证合同签订先后时间顺序,二是难以取证第三方是否为恶意为之。正常结果,只能是承担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当然当事人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有权向房屋卖方请求赔偿损失。
建议,遇到类似情况,可以依据《物权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这样就可以预防卖方在卖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处置,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知所答,能否明白?不清楚之处,可以继续交流,也欢迎众多条友拍砖!
谢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