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5%(房产税5%简易征收)
销售自用的房产税率是多少钱 销售自用的房产税率是5%。详细解释如下:销售自用的房产需要缴纳的税主要是房产税和增值税。其中,针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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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半征收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半征收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免征,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为零。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 )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 15 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 15 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 1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5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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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政策红利来了,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如下:
一、最新发布,近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将此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这也意味着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延至年底。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延至年底具体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两部门此前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怎么申报?
如果纳税人既符合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按月(或季度)销售额未达10万元(或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又符合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的,请将销售额填报在主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则填报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中,不填报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也无须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销售额计算
纳税人发生应征3%征收率销售额的,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1-2月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纳税人发生应征1%征收率销售额的,例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是重大利好,对希望小规模企业有所帮助,能缓解此次疫情带来的影响,走出困境,突出重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半征收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半征收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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